知名游戏主播直播时唱了一首歌,被索赔10万?

知名游戏主播直播时唱了一首歌,被索赔10万?

最近,游戏主播PDD因为在直播间唱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,遭原作者起诉索赔10万元。

该主播在直播中说,自己只是很喜欢这首歌,不是故意要用于商业,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唱,而歌曲原作者表示,索赔金额不重要,希望借此事呼吁社会对音乐版权高度重视。

有网友感到不解:大家都在直播间听过主播唱歌,是不是意味着他们都要“失业”了?

主播:“我不是故意的”

“我确实不是故意想把他用作商业用途的,就只是乐呵一下唱一下。”

近日,游戏主播PDD在直播中透露自己唱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被起诉,并向原作者道歉,“我小时候很喜欢看《康熙王朝》,出发点是好的……但真的犯了错人家告了也没有话说,该赔就赔但是最好希望能够得到宽恕。”

游戏主播PDD真名叫刘谋,其在微博平台的粉丝有771万,直播中,他还提醒弹幕里的网友不要攻击起诉者,“一首歌是别人的音乐版权,是知识版权,你没有经过允许在直播的时候演唱了,说实话直播就算是商业嘛,别人起诉天经地义好吧。”

作曲家:“索赔金额不重要”

据了解,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是电视剧《康熙王朝》主题曲,由韩磊演唱,樊孝斌作词,张宏光作曲、编曲。

在接受上游新闻采访时,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著作权人、著名作曲家张宏光回应说:“索赔金额不重要,重要的是借此呼吁社会各界对音乐版权的高度重视,让更多音乐人的劳动付出,有所回报,激励更多创作者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。”

“只是直播随便唱两句就赔10万,太多了吧?”“好家伙,那以后的唱歌主播不都得失业。”“没版权,唱别人歌赚钱,就是不对啊……”这一事件随即引起热议。

关于直播间唱歌是否构成侵权,曾经有过不少官司。

在未经著作权方授权的情况下,“冯提莫”等12名主播三年间在斗鱼直播间演唱歌曲《小跳蛙》共计59次,直播平台也因此遭到歌曲的著作权人起诉。

去年10月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斗鱼公司与麒麟童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,最终改判斗鱼公司赔偿麒麟童公司经济损失2.9万元及合理开支1.2万元。

律师:侵权与否跟收打赏情况无关

直播演唱他人歌曲,是否构成侵权?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接受采访时表示,“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使用他人作品演出,表演者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,并支付报酬。在网络直播中,主播未经许可,擅自演唱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歌曲,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。”

有网友提出疑问,PDD是拥有大量粉丝的知名博主,侵权是不是也跟粉丝数、打赏数有关?赵虎律师解释,据我国法律规定,只要进行了向公众演唱的行为,就构成著作权侵权,这与看的人数的多少、收打赏的情况无关。

在此类案件中,平台会承担连带责任吗?他回答“存在这种可能性”,如果平台作为网络直播技术服务提供者,对主播的直播行为没有直接的控制力和决定权,应当适用一般注意义务;如果尽到了一般注意义务,即不需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。

但如果有证据证明,平台对主播的直播行为具有“应知”或“明知”的过错,就属于间接侵权了,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此外,如果主播是平台的签约主播,且根据平台对签约主播的分工以及网络主播主播内容的选择,则承担直接侵权的法律责任。

还有网友质疑说,“赔偿没问题,问题是10万元是不是太多了?”赵律师表示,这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,根据这首歌的市场价格、流行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。

未来如何规避这类侵权事件再发生?赵虎律师建议,主播如果要演唱他人的歌曲,要及时取得歌曲著作权人的许可,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用。

其次,平台应当加强对内容的审查。对于自家签约主播,其直播内容一定要取得相应的授权;对于平台上非平台方签约的主播,可以利用一些技术手段提高审查力度,对于热度较高的直播内容,最好安排一下人工审查。

对此事,你的态度是?

原标题:《知名游戏主播直播时唱了一首歌,被索赔10万?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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